大盗戒犯相

2026-08-15 22:24

亦名:盗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四波罗夷法:“诸处得物,盗直五钱,若过五钱,波罗夷;方便,偷兰遮。若取减五钱,偷兰遮。不得者,突吉罗。教人盗取,彼若得物,俱波罗夷;若受教者自取异物,若异处取物,取者犯重,教者偷兰。若为取物,使无盗心,教者波罗夷,受使者不犯。若教人取物,谓遣盗取,受教者犯重,教者无犯。有主想,犯重;若疑,偷兰。无主物,有主想疑,偷兰。比丘尼等四众,并如上戒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六·一二)

上一篇:大盗戒犯境 下一篇: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开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尼四独戒缘起
戒本初篇着后亦如是二篇则无
坐禅过相
僧尼互作羯磨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
戒本但置五篇不立四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