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分四分

2025-05-21 10:44

子题:丐、施食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宝云经中,凡乞得食分为四分:一、与同梵行,二、与乞人,三、与诸鬼,四、自供身。此谓以己一饱之分,分为四耳,非谓多受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四八·一九)

行事钞·头陀行仪篇:“宝云经云,四分之一食。凡乞得食,分为四分:一分与同梵行者,第二分与穷下乞匈之者,第三分与诸鬼神,第四分自供身食。但念修道,于食中不生贪染心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宝云经,四分之一,即乞食别行。初正示行相。,音盖,亦乞也。与鬼神者,即今施食。”(事钞记卷三六·二四·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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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