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非法

2025-05-21 10:44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乞食非法者,谓择富去贫;离难从易;弃恶取好。皆非次第,越威仪也。五分,佛未立二师故,威仪改常。自手取食,不从人受;就他手中抄拨而取;手捻钵缘,不擎受食。斯之妄法,往往盛行,可通改也。”  济缘记释云:“择富去贫,是分别过;离难从易,是懈怠过;弃恶取好,即贪嗜过。五下,引缘。自手取食,一向不受也;就手抄取,受而乖法也;捻缘不擎,非受仪也。”(业疏记卷一一·一九·一八)

上一篇:乞食法制意 下一篇:事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毗尼九义
畜七日药过限戒犯缘
破戒人五喻
安居受日缘相是非
广律四部译传次第
三衣反倒着
受安陀会法
亡物断轻重仪式
不受食戒犯缘
非时食戒犯缘
行事钞撰述年代
腻手捉饮器戒释名
毗尼不应为五种人说
畜七日药过限戒制意
破戒五过
安居受日约四位总简
度减年受具戒开缘
三衣功能
受学家食戒开缘
出请家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