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说戒无能诵者开说余经
村中取非亲尼食戒开缘
真净施主不知辄取衣戒制意
担杖络囊戒缘起
屏听四诤戒但闻便犯
七聚义
四重戒持毁得失
六聚自露法
五戒渐顿差别
双持犯有二十六戒
过分取衣戒制意
说戒法不坏名法住世
羯磨所被事
村中取非亲尼食戒缘起
真实僧
担杖络囊戒具二持犯
尼余二衣受法
七众戒
四重戒对治行
六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