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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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佛略教偈
比丘处众法
摄僧无场大界内外
手把散食戒开缘
从破戒和尚受戒
大淫戒犯缘
入众堂法
劝织师增缕戒制意
诸篇古德四方便
立大小便戒开缘
摄僧无场大界不得重结
得满数得诃
大淫戒犯相
入王众法
劝犯足食戒释名
驱他出聚戒犯缘
诸篇今家三方便
立大小便戒缘起
比丘着二种衣有十利
摄僧无场大界三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