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上一篇: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: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供养无穷之僧福田无尽
京兆
头陀但三衣十利
自恣四人以下对首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缘起
欲护圣法财众集听我说
安居界外宿明相会夏
式叉摩那六法净心二岁净身
大盗戒举离处
受施对观过患
供养五种有德生现世福
交梭
不学无知罪分位别解
头陀不舍而违犯吉
邪命
行事钞说戒正仪篇第十
自恣即说戒
氍毹
畜贮积谷帛开制
欲与清净同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