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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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时食戒急护
五篇七聚名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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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时食戒缘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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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虫水戒为约用水不约虫死
应灭摈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