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上一篇: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: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比丘坐卧法
尼言人戒犯缘
戒体
安居三时
外道出家四月试之用舍
制教所诠四相犯不犯二义
饮虫水戒制意
观军戒开缘
舐食戒缘起
比丘坐法
戒防二世非
安居
外道出家四月试之
僧祇支衣量
制教广缘三性
乞度人法具仪五种
饭覆羹戒开缘
舍罗制法
波罗夷重犯
比丘四威仪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