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余二衣受法

2025-05-21 10:34

亦名:尼受余二衣法、比丘尼受余二衣法

子题:厥修罗受法、覆肩衣受法、厥修罗、僧祇支受法、掩腋衣、祇支本制、式叉尼受四衣、沙弥尼受四衣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若尼受余二衣者,十诵云:‘大姊一心念,我比丘尼某甲,是衣厥修罗受,长四肘广二肘半,是厥修罗衣持。’三说。准似祇支,国语不同。‘是衣覆肩衣,长四肘广二肘半,是覆肩衣持。’三说。今则改张衣相,不同本法,但云如法作,不言肘量应成。”

资持记释云:“厥修罗,即四分 祇支,云国语不同。经音义翻为 腋衣,谓覆左腋着带系右腋下,长七尺二,广四尺五。”(事钞记卷三○·三一·六)

随机羯磨·衣药受净篇:“尼受余二衣法。时比丘尼露胸膊行,为世人讥慢故白佛,佛言,当畜僧祇支、覆肩衣。今准僧祇加云:‘大姊一心念,我比丘尼某甲,此僧祇支如法作,我受持。’三说。若准僧祇文,广四肘,长二肘,是祇支 本制;今则改变,止可义准。其覆肩衣广长亦如祇支法,今取所著者,或减量作,不必依文,应准改加法:‘大姊一心念,我比丘尼某甲,此覆肩衣如法作,我受持。’三说。若有换易须舍者,亦准上文。其式叉尼 沙弥尼受四衣,亦准同前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三·八)(请参阅‘三衣受法’五四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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