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转相教

2025-05-21 10:33

戒本疏·十三僧残法:“我教彼修已未之善;彼教我修曾当两福。彼我互为,故曰相教也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一二·一五)

上一篇:展转净施之三转 下一篇:展转相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俱夜罗
佛在应供僧不在羯磨僧
不次受食戒释名
长衣竖通竖染
行骂戒犯缘
自恣竟客僧来
沓婆摩罗子营事宿缘
畜长衣过限戒贸易不染
止持听门中事法
实法宗
弟子犯过合诃之法
夺三十五事
受随二戒
修善法
佛制比丘相敬之意
不次受食戒缘起
长衣约时显相
行骂戒制意
自恣略缘
污比丘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