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亡啼泣可否

2025-05-21 10:33

行事钞·瞻病送终篇:“五百问云,师亡,不得举声大啼,应小小泣泪耳。四分,尼椎胸啼哭泣泪,一一堕;比丘吉罗。若准双林之终,未离欲者,宛转在地,椎胸大叫,此并悲切深重,不省自身故耳,必同此何嫌。若高节拔群,由来清卓者,故不局世情;必任情喜怒,随俗浮沉者,至父母二师终亡,而护夏不来,虽来,不展哀苦者,亦道俗同耻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初引文示制。律中,以尼女情懦,多好哀泣,僧则反之,故罪分轻重。若下,次准义明开,初引涅槃为例。即遗教云,若所作未办者,见佛灭度,当有悲感。据位,则内凡已还,故云未离欲者。若下,次明不泣反非。高节之人,不妄哀喜,故云不局世情。任情之者,不展哀苦,即非孝诚,故云道俗同耻。”(事钞记卷四○·一八·一三)

上一篇:[帛*系]作卧具戒开缘 下一篇:师子座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足数四分六人缘不足
食尼指授食戒制意
沙弥诸忏罪法
比丘主客相待法
尼四独戒独渡水犯缘
淫盗杀妄四戒始终所犯分齐
坐禅具
使非亲尼浣故衣戒制意
不足数四分二十二人体不足
食家强坐戒开缘
覆藏比丘罪戒犯缘
与尼同行戒犯缘
沙弥说戒法
比丘不得卜术咒誓
尼四独戒独后行犯缘
戒本但置五篇不立四六
淫欲非道
坐具离宿犯相
作骨牙角针筒戒开缘
不足数四分三十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