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佛像造立缘起
不揲坐具戒开缘
长物五种
行筹缘起
自恣无缘不开略说
污家摈谤违谏戒释名
畜长衣过限戒制意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缘起
式叉摩那体同沙弥尼无别戒体
天须菩提
受请观食法
依止开无师时节
佛像造立前代近真后世失法
不揲坐具戒释名
钱有八种
行业卑
自恣法三种
污家摈谤违谏戒缘起
畜长衣过限戒八门不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