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手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10:27

含注戒本·百众学法:“不犯者,有病;或食中有草有虫;或手有不净振去之;或有未受食,手触而污,手振去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下·一一·一)

上一篇:振手食戒缘起 下一篇:捉宝戒制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别持犯
亡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不受食戒释名
非时食戒开缘
遮戒
行事钞标宗显德篇第一
自恣
毗尼依大慈等流说
畜七日药过限戒释名
破戒比丘受持戒者礼拜得八轻法
安居受日随缘长短
广教八篇次第列意
大盗戒犯缘不列方便
受尼赞食戒犯缘
别人之法亦名羯磨
亡物盆器作具轻重
不受食戒能受人
非时食戒释名相
遮性等持
行事钞文义决通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