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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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像造法造寺道俗两殊
说戒广略五阶
羯磨受具初为凡兴后通果向
本法受前八缘
尽形寿药受法
七日药制限
四说
八敬为尼要行之最
五戒受前具问遮难
随举比丘戒犯缘
造作佛像身应具足
说戒座上识罪发露法
羯磨十缘第四僧集约界
本法作已应即日往大僧中
尽形寿药制限
击擽他戒制意
我今欲善说诸贤咸共听
七日药
八敬法违者得罪轻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