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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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戒无能诵者开说余经
村中取非亲尼食戒开缘
真净施主不知辄取衣戒制意
担杖络囊戒缘起
屏听四诤戒但闻便犯
七聚义
四重戒持毁得失
六聚自露法
五戒渐顿差别
双持犯有二十六戒
过分取衣戒制意
说戒法不坏名法住世
羯磨所被事
村中取非亲尼食戒缘起
真实僧
担杖络囊戒具二持犯
尼余二衣受法
七众戒
四重戒对治行
六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