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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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房成结犯
摄衣作法界结法
持犯就心通渐顿
恐举先言戒制意
单心三时辨犯轻重
半月浴过戒释名
行事钞三卷三位
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制意
持死人衣床塔下过戒开缘
恐怖兰若受食戒开缘
大杀戒厌祷杀
善心犯戒
半月浴过戒缘起
三衣舍法
贩卖戒缘起
结戒十利
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之量
摄衣作法界料拣须否
持故房与道俗经营二法
恐怖兰若受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