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堕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还财四分高出余宗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以此诸文,故知诸部舍即全舍;非是自欺。四分亦尔。由全舍故,但知悔罪,僧自量宜,审知行道外求妨业;故特作法和还服用,事同新得,情无枉负。故律文中,若舍不还,或作余用,但犯吉罗。而无大重。至文说之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舍财悔罪,为断贪心。他宗永弃,反容不断;本部制还,反彰须断。且犯虽因物,染本由心,但舍罪心,物还成净。所以四分高出余宗,良由于此。”(戒疏记卷一○·四三·一二)

上一篇:舍堕还财五种 下一篇:舍忏诸部不同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摄僧大界须相小界无相
常住常住僧物
三举人求解
受具戒竟为说四夷
出家受十戒须二师
亡物入僧制意
非分乞钵戒开缘
过限急索衣戒语默分齐
说粗罪戒缘起
听门众具中洗足具
欲之与欲五种
理忏三观
破僧就凡圣分别
摄僧大界量
师资相摄
三种共语不许窃听
受具戒秉法差别
出家胜益
亡物五人以上羯磨分法
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