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忏罪法

2025-05-21 10:22

子题:比丘尼同开学悔

资持记释云:“初篇中,同开学悔。二篇分三:初标异。僧具三法;尼除覆藏,故云全无。僧但六夜;尼须半月,故云改僧制限。出罪无别,故所不云。以下,明二众所以。女弱,谓无志。情多,谓易犯。初受亦在二部僧中,故云受随皆尔。问:‘夷兰等罪,何但一众?’答:‘所以可知。’但下,示略意。知犯不悔,此即愚人,不禀教也;纵忏难集,此谓智人,不遇缘也。偷兰已下,并对本众,故云自结。结,谓加法。名异法同,不复更出也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六·一七)(请参阅附录三‘忏六聚法’二一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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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时入聚落应嘱授
过限急索衣戒开缘
请处
听门众器
欲之与欲制意
理忏灭业
破僧就方分别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常坐不卧
三举人行处
受具戒竟记其时节
出家女处
亡物具德赏劳
非时入聚落嘱授法
过限急索衣戒释名
说粗罪戒开缘
听门众具中诸杂物
欲之与欲六缘
理忏属利根
破僧就数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