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忏罪法

2025-05-21 10:22

子题:比丘尼同开学悔

资持记释云:“初篇中,同开学悔。二篇分三:初标异。僧具三法;尼除覆藏,故云全无。僧但六夜;尼须半月,故云改僧制限。出罪无别,故所不云。以下,明二众所以。女弱,谓无志。情多,谓易犯。初受亦在二部僧中,故云受随皆尔。问:‘夷兰等罪,何但一众?’答:‘所以可知。’但下,示略意。知犯不悔,此即愚人,不禀教也;纵忏难集,此谓智人,不遇缘也。偷兰已下,并对本众,故云自结。结,谓加法。名异法同,不复更出也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六·一七)(请参阅附录三‘忏六聚法’二一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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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