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常所应作

2025-05-21 09:29

【五处常所应作】 p0281

瑜伽四十六卷十二页云:又诸菩萨、于其五处,常所应作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于不放逸,常所应作。二者、无依无怙,有苦有贫,诸有情所,常应为作依怙等事。三者、于诸如来,常应供养。四者、常应遍知有失无失。五者、一切所作,若行若住诸作意中,大菩提心恒为导首。如是五种,是诸菩萨常所应作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种离增上慢观无我见
七种随眠
无学明与无学智
舍念清净
宿住随念智作证明
等无间缘
清净法界
建立断所从
香处
律仪
种子六义
灭定
拘卢舍
法衰法盛
法眼
非学非无学界
劫比他国
随顺会通方便善巧
诸佛平等
过诸庄严如来庄严之所依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