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常所应作

2025-05-21 09:29

【五处常所应作】 p0281

瑜伽四十六卷十二页云:又诸菩萨、于其五处,常所应作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于不放逸,常所应作。二者、无依无怙,有苦有贫,诸有情所,常应为作依怙等事。三者、于诸如来,常应供养。四者、常应遍知有失无失。五者、一切所作,若行若住诸作意中,大菩提心恒为导首。如是五种,是诸菩萨常所应作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喜贪差别
无明为取因爱为取缘
破坏法
想受灭乐为乐中第一
贪欲由五因生
想修
安隐
舍相
生于圣处
反诘记问
眼耳鼻三处各有二
引喻
本生事
灭智
欲界天中有三胜生
欲暴流
威仪所作变异
声闻独觉有无余涅槃
无求染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