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根次第

2025-05-21 09:26

【六根次第】 p0303

俱舍论一卷十八页云:论曰:于六根中,眼等前五,唯取现境;是故先说。意境不定。三世、无为、或唯取一,或二三四。所言四境唯所造者:前流至此。五中前四,境唯所造。是故先说。身境不定。或取大种,或取造色,或二俱取。余谓前四。如其所应,用远速明,是故先说。谓眼耳根,取远境故;在二先说。二中、眼用远故先说。远见山河,不闻声故。又眼用速。先远见人撞击钟鼓,后闻声故。鼻舌两根用俱非远。先说鼻者,由速明故。如对香美诸饮食时,鼻先嗅香;舌后嘗味。或于身中随所依处上下差别,说根次第。谓眼所依,最居其上。次耳鼻舌。身多居下。意无方处。有即依止诸根生者,故最后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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