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

2025-05-21 09:23

【五处为苾刍等所不应行】 p0289

瑜伽十六卷二十三页云:于五处远离者:谓所行无犯。略有五处,诸苾刍等、非所应行。谓王家、唱令家、酤酒家、倡秽家、旃茶罗及羯耻那家。唱令家者:谓屠羊等。由遍宣告此屠羊等,成极重罪,多造恶业,杀害羊等故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九种不还
无障
有上法
远离乐
依外障
四证净
处义
六现观
杀生
无学
利益安乐诸天及人
掉举恶作盖之食及非食
难行戒
生建立
有虚诳语者
七种真如
护法阿罗汉
死生唯许舍受相应
于诸善法常不舍轭
六现观受俱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