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七斋

2025-05-21 09:11

人死后四十九日间,亲属每七日为其营斋作法;或指第七次之追荐日,称为七七斋。又作七七忌、累七斋、七七日、斋七日。盖人命终后至受报间称为中有,中有之寿命但极于七日而死;死而复生,未得生缘,辗转而至七七日,自此以后定得生缘,方受报,此间亲属为亡者修法追福,可转劣为胜。[药师如来本愿经、地藏菩萨本愿经卷上、梵网经卷下、瑜伽师地论卷一](参阅“忌日”2885) p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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