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缘

2026-05-20 20:01

具有认识作用之主体为“能缘”,被认识之客体对象为“所缘”。缘乃依赖、依靠、攀缘等意,即表示心识非独自生起,必攀缘外境(客体对象)方能产生作用。唯识家又称能缘为见分,所缘为相分,而以能缘之法分为见分、自证分、证自证分三者。能缘产生作用时,见分缘相分,自证分须缘见分、证自证分,证自证分缘自证分。此外,转识论亦举出能缘分为果报识(阿赖耶识)、执识(阿陀那识)、尘识(六识)等三种。[成唯识论卷二、俱舍论卷七、成实论卷五立无数品] p4298

上一篇:能遍计 下一篇:能缘缚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罗睺寺
勒沙婆
永祚寺
胁桌
七圣
审祥
云门文偃
大定智悲
因等起
六根清净
针芥
云门日日是好日
四病
寺领
云门天子
冥界
本生注
袈裟袋
瑜祇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