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加

2025-05-21 08:53

显加与冥加。加,即加被。佛于华严会上,以身、口、意三业神力,或冥或显,加被法慧等诸菩萨各各说法,故有此二加。据华严经疏卷一载:(一)显加,谓佛以平等大慈,常鉴众生之机,若有宿世善根成熟者,即以神力加被之,为其说法,如身业摩顶以增其威,口业劝说以益其辩。其加被显然可见,故称显加。(二)冥加,谓佛以意业神力加被菩萨,增长其智慧,于大众中为人演说,令无所畏。其加被隐密难见,故称冥加。 p191

上一篇:二世间 下一篇:二句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师
灯笼
岛史
灵鹫山
泽庵宗彭
供养祭
原子论
麻谷宝彻
德朋
重重帝网
毗目智仙
重如
亲友七法
斋日
四忉利交形
劫布坦那国
文殊三名
圣性
戒乘四句
迦那提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