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加

2025-05-21 08:53

显加与冥加。加,即加被。佛于华严会上,以身、口、意三业神力,或冥或显,加被法慧等诸菩萨各各说法,故有此二加。据华严经疏卷一载:(一)显加,谓佛以平等大慈,常鉴众生之机,若有宿世善根成熟者,即以神力加被之,为其说法,如身业摩顶以增其威,口业劝说以益其辩。其加被显然可见,故称显加。(二)冥加,谓佛以意业神力加被菩萨,增长其智慧,于大众中为人演说,令无所畏。其加被隐密难见,故称冥加。 p191

上一篇:二世间 下一篇:二句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伞盖行道
总想观
清净法行经
佛眼真言
槌砧
森林书
法位
钱谦益
梵钟
梵网经菩萨戒本疏
屙屎送尿
桶头
净名玄论
欲天五淫
欲海
净住社
欲界散地
丧嚫
欲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