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种法性

2025-05-21 08:51

出自地持经卷一。法即轨则之义;性即不改之义。一切法性无有变易,皆可依轨则而修,故称法性。可分为二种:(一)实法性,即一实之理,离虚妄相,本性平等,无有变易,一切诸佛莫不轨此法性修之成正觉。(二)事法性,即世间种种诸法,皆依于理,施设建立,如地、水、火、风、五阴等,随俗所知所见,虽属于事,然不外乎法性之理。 p229

上一篇:二种法身 下一篇:二种法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字咒
一百八
无畏山寺
无漏道
胜义简
无漏后身
一百一十城
无心论
一切智句
胜义善
无常依
无比身
一成一切成
无为
无漏慧
一百三十六地狱
无明漏
一切经音义
无明
一切无障法印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