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种法性

2025-05-21 08:51

出自地持经卷一。法即轨则之义;性即不改之义。一切法性无有变易,皆可依轨则而修,故称法性。可分为二种:(一)实法性,即一实之理,离虚妄相,本性平等,无有变易,一切诸佛莫不轨此法性修之成正觉。(二)事法性,即世间种种诸法,皆依于理,施设建立,如地、水、火、风、五阴等,随俗所知所见,虽属于事,然不外乎法性之理。 p229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牧牛之歌
性宗
大教网
房融
赵州
一喝万机罢三朝两耳聋
不思议缘起
禅宗颂古联珠通集
日照四洲
列祖提纲录
圣众来迎
涅槃经义疏
大悲忏法
宝箧印塔
四种定
三密用大
四门游观
真言行人
瓶体无实
慧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