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恶律仪

2025-05-21 08:29

出自北本涅槃经卷二十九,指十六种恶戒。即:(一)为利养而饲养羔羊,肥而转卖。(二)为利养买羊而屠杀之。(三)为利养而饲养猪豚,肥而转卖。(四)为利养买猪而屠杀之。(五)饲养牛犊,肥而转卖。(六)为利养买牛而屠杀之。(七)为利养而养鸡,肥而转卖。(八)为利养买鸡而屠杀之。(九)钓鱼。(十)猎人。(十一)劫夺。(十二)魁脍。(十三)网捕飞鸟。(十四)两舌,以离间语挑拨于人。(十五)狱卒。(十六)咒龙。从事此等恶业者为恶律仪者,乃修学佛道者所应远离。如能破坏一切众生之十六恶律仪,为众生永断如是十六恶业,则称为修戒。[北本涅槃经疏卷二十六(灌顶)](参阅“十二恶律仪”345) p39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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