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贴

2025-05-20 05:34

指禅院除以本饭、本药供养之外,另陪增贴付之供物,如菜等。敕修百丈清规卷三迁化(大四八·一一二八上):“主丧人须与首座计会所遗衣钵多少,默作三分。一分准丧,(中略)一分归常住陪贴供养。一分俵大众,看经并佛事板帐等用。” p4819

上一篇:陪胪 下一篇:陪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道宁
大善知识
观经五分
般舟三昧
三日斋
应干
定香
得戒舍戒
坛行事
普贤延命法
难中之难
扫地真言
铁眼藏
十八变
百座护摩
洞山果子
生灭二观
朱伞
马来西亚佛教总会
密印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