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贴

2025-05-20 05:34

指禅院除以本饭、本药供养之外,另陪增贴付之供物,如菜等。敕修百丈清规卷三迁化(大四八·一一二八上):“主丧人须与首座计会所遗衣钵多少,默作三分。一分准丧,(中略)一分归常住陪贴供养。一分俵大众,看经并佛事板帐等用。” p4819

上一篇:陪胪 下一篇:陪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之善
佛坛
毗布罗山
黄树因
同行
行婆
圆顿教
迦湿弥罗湿婆派
云栖法汇
麻谷寺
三座说法
梁楷
香寸
正思惟
根识
德林
摄拖苾驮
因人
劫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