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喻

2025-05-21 08:10

立喻者,谓以所见边与未所见边和会正说。所见边者,谓已显了分。未所见边者,谓未显了分,以显了分显未了分令义平等,所有正说名立喻。

上一篇:六想身 下一篇:离饮诸酒诸放逸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分摄
发生愁叹苦忧扰恼
胜义
循内心观,亦名心念住
法性相差别
施物圆满
业相
发起无记
智者于界善巧
识界
循内外身观,身念住
法现观
正勤
胜生差别
业所乖诤
发起善
证得诸漏永尽
循内受观,受念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