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支比量

2025-05-21 06:32

[出阿毗达磨杂集论] 比量者。谓以有为法与无为法比类而量度也。一立宗宗犹主也。要也。谓如五蕴等法。皆假因缘而生。实无自性。于中求我。决不可得。故对执我论者。先说诸法无我也。(五蕴者。色蕴。受蕴。想蕴。行蕴。识蕴也。)二立因立因者。谓破执有我者而立因也。若于五蕴等法。施设实有我者。此之五蕴。既从众缘而生。皆是生灭之法。蕴既生灭。我不成就。若离五蕴。而于余处施设有我者。我无所因。我亦无用。是则皆无有我也。三立喻立喻者。谓以别法喻所立法也。如于现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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