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寄附

2025-05-21 06:01

[出优婆塞戒经] 经云。佛言。善男子。受优婆塞戒者。先学世事。既学通达。如法求财。若得财物。应供父母妻子眷属。其余藏积俟用。不应寄附四处也。(梵语优婆塞。华言清净士。一老人谓年老之人。死日渐近。故所有财物。不应寄附于彼也。二远处谓道路隔远之处。缓急要用。取讨难及。故所有财物。不应寄附于彼也。三恶人谓不善之人。禀性凶恶。若见财物。恐生贪夺之心。故不应寄附于彼也。四大力谓豪强之人。倚恃势力。若见财物。恐生贪夺之心。故不应寄附于彼也。

上一篇:四求不得 下一篇:又四华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十诸天
四种死
二种两舌报
二种布施
文殊三名
十普门
二十重华藏庄严世界海
四山
二种妄语报
二种死
三处入法界
十如是
十八支
四不可得
二种淫报
二种病
三种天
十境
十八学人
四事不可久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