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不寄附

2026-03-26 09:27

[出优婆塞戒经] 经云。佛言。善男子。受优婆塞戒者。先学世事。既学通达。如法求财。若得财物。应供父母妻子眷属。其余藏积俟用。不应寄附四处也。(梵语优婆塞。华言清净士。一老人谓年老之人。死日渐近。故所有财物。不应寄附于彼也。二远处谓道路隔远之处。缓急要用。取讨难及。故所有财物。不应寄附于彼也。三恶人谓不善之人。禀性凶恶。若见财物。恐生贪夺之心。故不应寄附于彼也。四大力谓豪强之人。倚恃势力。若见财物。恐生贪夺之心。故不应寄附于彼也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道
十八不共法
三病难治
天小五衰相
二十种小乘外道涅槃
三种相
九种转变
佛三事入城
尼八敬戒
九识
三随烦恼
又五识
十种发心
十双贴释观音普门
八犍度
二护
日喻菩萨十种善法
八音
一机
二十五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