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恶律仪

2025-05-21 05:57

[出杂阿毗昙心论] 恶律仪者。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。一屠羊屠者杀也。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。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。是为恶律仪。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。以充口体。常自畜养。意图烹杀。是为恶律仪。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。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。而畜养之者。是为恶律仪。四捕鸟谓以杀心故。网捕禽鸟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生命。是为恶律仪。五捕鱼谓以杀心故。而用网罟取捕诸鱼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物命。是为恶律仪。六猎师谓以杀心故。猎捕一切禽兽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物命。是为恶律

上一篇:十二头陁行 下一篇:十二妄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时
二种修行
比丘三义
十想
三十四心断结
四法生福
二边
二种分别真伪禅相
三想
十种因
三十二应
四梵福
二种灭
二种忍辱
太子三妃
十无尽句
如来三十二相
四弘誓
二种数
二种精进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