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恶律仪

2025-05-21 05:57

[出杂阿毗昙心论] 恶律仪者。谓法所不应作之律仪。一屠羊屠者杀也。谓人或以自食而常宰杀。或因取利贩卖而常宰杀。是为恶律仪。二养鸡谓因嗜其肉味。以充口体。常自畜养。意图烹杀。是为恶律仪。三养猪谓或因自欲充于口腹。或因贩卖求利以资其生。而畜养之者。是为恶律仪。四捕鸟谓以杀心故。网捕禽鸟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生命。是为恶律仪。五捕鱼谓以杀心故。而用网罟取捕诸鱼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物命。是为恶律仪。六猎师谓以杀心故。猎捕一切禽兽。或食或卖。伤害物命。是为恶律

上一篇:十二头陁行 下一篇:十二妄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论藏华梵四名
佛二种十身
九种转变
师子吼喻十一事
四种僧
二种福田
四方行七步
大小二化身
外道计九执生世间
月有十一事喻如来
灭尽定与地想定四义不同
二种资粮
世医四法喻如来
二种色身
九斋日
佛十一持
四加行
二种劝请
四等
二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