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对

2025-05-21 05:37

《敕修清规·寮舍交割什物》云:“数日前,副寺带行者赉簿到各寮,预先点对分晓。”

忠曰:“总簿所记,与寮舍所有物,对校点捡有无也。”总簿,详〈交割〉处。

上一篇:顶相 下一篇:地炉 僧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净瓶
山门三大侍者
见管钞
上祭
结座
行新桥佛事
禅带
主位
参状
菩提会
都道场
竹椅
打饭
汤礼
香亭
侍司
拄杖
半斋
入门欢
茶汤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