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请

2025-05-21 05:31

旧说曰:“请,受食也。再请者,两受食也。”

忠曰:“俗作再进,讹。”

〈日用轨范》云:“未再请,不得刷钵盂。”

上一篇:早参 下一篇:早晨鸣器品次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免告香小榜
单寮
乡长
读大般若经
鸣钟佛事
大香合
诸疏帖
香合
檀那拈香
都场
愍忌
大座汤
拄杖
线香
汤礼
斗帐
免丁由
单 名单
诸山疏
香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