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摈

2025-05-21 05:29

即梵坛也,详于彼。

忠曰:“《僧祇律·杂诵跋渠法》中有舍不语羯磨法,恐繁不录。大抵悔前过,随顺五事。比丘事、比丘尼事、眷属事、羯磨事、王事。一一如法学教律,知罪相者应与舍。”

上一篇:纳牌 下一篇:纳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送归位
东西藏
真亭
常住物
众寮行者
施财
随年钱
典座
招提
长标
咒心
圣节
四寮茶头
殿主
斋堂
常住
中香
社中
嗣法师忌
东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