拈衣

2025-05-21 05:29

《敕修清规·受请人升座》云:“若新命是嗣法弟子,住持付法衣有法语,披衣。”又〈开堂祝寿〉云:“如受请时,未拈衣,当举法语,披衣毕。”

旧说曰:“衣表信而已,不可数拈之。”又曰:“凡开堂拈法衣,一生当唯一度也。昔慈氏和尚入寺,公方义满请拈衣,答曰:‘贫道尝在镰仓一回拈黄梅衣,今若再拈,近乎炫名,不可也。’”

《日工集》云:“义堂受南禅钧帖,三会院大义来曰:‘先师所留金襕洎先祖法衣二顶,当探府君意,以入寺日护送。’堂曰:‘按《清规·,凡入院有嗣法之师送法衣至,则拈衣佛事乃披为嗣法之信,不复还于师处。今则不然,吾先师尝以衣为争端,留在三会院,不许外出。然先师灭后,好名者出而披之,夸入院观瞻,不为玩弄哉?余昨告府君曰:无相为衣,况尝拈黄梅所传衣耶,固辞。又按〈无準行状〉,破庵迁寂之日,以密庵法衣及顶相等付无準,準不受,惟领圆悟墨迹及密庵法语。盖不必贵衣,故曰衣表信而已。’”

《东渐清规·曰:“如初出世人,在别处受请已,拈衣有法语,此处更不重叠。如未拈出,当先拈衣,有法语,然后披衣。”

上一篇:涅槃头 下一篇:陪食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纸钱
绳床
素花
典宾
帐幕
菖蒲茶
粥罢钟
上肩、下肩
四寮
奠茶汤
斋前鸣器
长檠
纸被
烧香
嗣法
东净
针筒
朝坐
众寮前板
声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