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5-21 05:27

忠曰:“相共交参,取与物也。”

《敕修清规·谢挂搭》云:“堂司行者收香钱足,交侍者纳方丈。”又云:“侍者付大香一片与参头,交副参收。”

上一篇:脚布 下一篇:脚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拈华释迦
道场榜
收骨
小座汤
问话
罚油
暖席钱
得度
侍者寮
小参牌
无头榜
法叔
拈古
导师
十刹
谢茶
问答
顿首
逆修
道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