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贺

2025-05-21 05:15

旧说曰:“草贺者,小贺也。”或曰:“草贺,权贺也。”

忠曰:“入院草贺者,草草先贺也。草,略也。谓入寺次后礼繁,故且省略五侍、沙弥、喝食行者等三拜,其受全贺在开堂下座之后。”

《论语?宪问篇》云:“裨谌草创之。”朱注:草,略也。

《敕修清规·入院》云:“住持起身,知事全班进列,上首插香。乃至诸山及头首、勤旧进前插香,草贺毕,客头行者喝云:‘请诸山、两班勤旧就座献汤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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