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拈香

2025-05-21 05:03

旧说曰:“凡升座已前,有甲长老拈香,此为大拈香。大拈香毕,次乙长老出拈香,此拈香名脚踏佛事。拈香毕,乙长老升座。若无大拈香人,则长老直出拈香,转身升座,则此拈香为小拈香。”

《东渐清规·临时行事升座》云:“如本寺开山,或本山前住讳日,当代住持升座,或就本庵安排。若法堂铺设,挂真于座上,对灵而设座。乃至施主、守塔比丘出众,真前烧香,请佛事。受请人出烧香,先住持前问讯,又至证明人前问讯,巡与大众普同问讯,举法语毕,住持前问讯归位。又施主如前请住持佛事,受毕,离位,进炉烧香,径往证明人前巡问讯,蓦直头首背面透过,次普同问讯据座,两班转位排立法座左边,头首住持方为上,右边知事排立,侍者后至立,住持先小拈香,或云若无拈香人,则谓之小 拈香;有拈香人,则谓之脚踏佛事。毕,趺坐。”已下礼与上堂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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