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物

2026-05-06 03:17

忠曰:“亡人遗嘱以平居所蓄器具、书画等赠与亲旧法眷,此言遗物。”

《校定清规》云:“通呈遗书及送遗物。”

上一篇:淫汤 下一篇:揖茶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姊
侍司
禅师
和会
送亡
声明梵呗、梵放
和尚
无缝塔
三条椽 僧堂
戒腊
半斋
众寮内板
大师
忏法
上间
四大部经
答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