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者过罪

2025-05-21 04:41

佛藏经云。自未证法。而在高座为人说者。法堕地狱

○十诵律云。若自解未明。于法有疑者。则不得为人说。恐有错传之失。彼此得罪

○华严经云。于甚深法心生悭吝。有堪化者。而不为说。若得财利恭敬供养。虽非法器。而强为说。

上一篇:受菩萨戒有五利 下一篇: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道具
赴请
出生
恭敬
送葬
大德
父母拜
四海论主
道风
供养三宝
睡眠
出力比丘
府库
寺院三门
大乘
供养佛
四谛
道德
福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