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贼

2025-05-21 02:54

(譬喻)女人为爱着之根本,能劫法财,故譬以贼也。智度论十四曰:执剑害人,是犹可胜。女贼害人,是不可禁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阿毗昙毗婆沙论
脱阇
旃育迦
雪峰
岩头
见王斋
开眼
金刚界大曼陀罗
无惭
陪食
如幻
五学处
识住
即非
大乘方等经典
六染心
结界印明
濮阳
间色服
我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