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贼

2025-05-21 02:54

(譬喻)女人为爱着之根本,能劫法财,故譬以贼也。智度论十四曰:执剑害人,是犹可胜。女贼害人,是不可禁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耳语戒
早忏法
诸波罗蜜
本地
正受
生死即涅槃
本师
杂生世界
愿佛
四天王经
总持
爪上
六神通
五蕴
观音无畏
忏法堂
露槃重数
木食
天人师
大佛顶三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