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官王

2025-05-21 02:38

(异类)十王经所说十王之第四。司秤罪人罪之轻重者。十王经曰:五官业秤,向空悬,左右双童业簿全,轻重岂由情所愿,低昂自任昔因缘。

上一篇:五官 下一篇:异熟等五果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座主
频娑
阿比目佉
元品无明
有验
波卑
婆师波
仪晏
十二真如
迦旃延教化
寂静行
三钴印
隔宿
佛殿
中谛
骨笔
食堂安文殊像
微细流注
十种信
花偈